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2 17:54:04 阅读量:163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于2019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对涉县县委办党组织开展了提级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召开了动员大会,走访了部分基层单位,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调阅了单位财务账目,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部分中层干部以及部分干部职工进行了谈话,到基层一线实地了解了有关工作情况,对一些重点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步核实了解,基本完成了巡察工作任务。
6月11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立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才,以及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涉县县委办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6月17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提级巡察工作综合情况汇报,市委书记高宏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7月3日,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向涉县县委通报了巡察工作情况和市委汇报会议精神,涉县县委对巡察成果表示赞同,并将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督促整改落实。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涉县县委办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县委办立足工作实际,扎实苦干,激情工作,牵总推动了事关涉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各类重点工作,取得了一些突出成绩,“九个清”工作法等创新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有力。一是思想建设抓得不够实,政治学习的质量和效果有差距。学习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限于会议传达和简单研讨,制定方案和组织学习存在敷衍的情况,有的不同专题的学习计划大篇幅雷同。党员干部学习笔记简单,撰写心得不够深刻,存在网上下载或抄袭他人的情况。巡察随机开展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无一人能够完全答对。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够强,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不够及时。《中共中央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印发后,未在本单位组织传达学习和专题研究。省委关于“三深化三提升”工作部署后,未专题研究部署在本单位的组织推进工作,未明确具体负责人,谈话发现有的干部不了解相关具体内容。市委关于“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活动开展以来,限于制定方案和征求意见,未能提供体现实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阶段”任务相关工作资料。牵头负责的党内公开工作,未实质性开展。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牵头抓总作用不明显。一方面主动推动用力不足,深化改革工作开展不深入不扎实。对于市委部署的深化改革事项,重分解与下派,日常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不够。2016年、2017年市委考核深化改革工作涉县均在第二档。另一方面协调督导用力不均,重大战略部署任务聚焦不够,督导协调、组织推动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还不够有力,三年督导三大攻坚战内容占督导总工作量的19%。以扶贫工作为例,推进工作不够精准,对本单位分包扶贫户底数掌握不清,谈话反映,落实脱贫攻坚重慰问式扶贫,推进造血式扶贫不够。四是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未摆到应有的位置和高度。县委办未专题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县委督查室2016、2017两年未专题督导全县意识形态工作。
(二)发挥“四最一中枢”关键作用不够有力,立足中心当参谋、抓督导、强保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缺乏战略思维和宏观站位,发挥参谋作用不够。从事调研工作力量不足,没有调研计划和中长期调研规划,没有提供下基层调研安排和县委办自身调研成果等支撑性材料。近三年由县委办向县委常委会提交的议题,除事务性工作外,没有调研成果上升为县委决策的内容。未能提供起草文件、制定政策时深入一线征求意见的情况。二是督促检查站位不高,被动督查多,主动督查少。近三年未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共制发督查通报、专报87期,多是涉及领导交办、会议议定事项或临时性工作,聚焦大事用力不够,涉及会风会纪、工作纪律类内容偏多。三是保密工作不够扎实,部署推进少,监督检查少。有的保密委员会成员单位表示未接受过保密局的工作指导和检查。保密局有的自查自评督查情况报告连续数月大篇幅雷同。存档的计算机保密检查表显示,多项必填内容为空白。四是新老机构融合度不够高,内部分工协作机制运行还不顺畅,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县委办与原机关事务局合并后,融合度不高,除秘书、财务科室外,多数工作保持原来管理架构。2019年3月县委对原机关事务管理局巡察反馈意见后,巡察整改工作总体进展不够快。原机关事务管理局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2017年5月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三)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组织活动不够严谨。一是领导班子“重业务、轻党建”。缺乏主动研究党建工作的意识,结合实际谋划和推进党建的办法不多、力度不大。领导班子会议除集中学习外,专题研究党建少,且议题主要是传达上级学习文件会议精神。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够,班子成员相互批评蜻蜓点水,谈心谈话不痛不痒,空对空。有的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材料一稿多用,直接用其他生活会发言代替,有的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连年一致。有的领导干部谈心卡用几个字来应付。党员行使权利的意识较差,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多数填写无意见。三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以班子碰头会代替党组织会议,未落实“三重一大”重大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的制度要求,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研究部署直接以碰头会形式进行安排,会议记录过于简单,议事决策未进行梳理,且不体现末位表态制。四是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县级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上有差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近三年各项组织活动前均未按要求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内容不衔接,缺项少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有的党员入党转正材料未显示逐一表决。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严格,表决程序不规范。执行党费收缴制度不规范,未执行月收季缴制度。五是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不严格,人员借入借出问题突出。干部年龄结构偏大,干部培养梯队化建设不够。长期借调和借出干部职工较多,有的长达5年半时间。人员调入调出工资关系不能及时转移。
(四)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作风建设不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落实主体责任停留于表面,出现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多年大篇幅雷同。有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连年大篇幅雷同。部分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未体现述廉述法内容。对党内民主监督认识不到位,如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要是摆成绩讲成效,查摆问题篇幅较少。受处分党员在当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中未对受处分情况予以回应。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材料漏洞百出,有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中出现“规范文明执法”等与本职工作无关内容,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报告中出现“始终以民主党派党员的监督身份”等字眼。问题整改督导协调责任存在缺失,市委主体责任检查组反馈意见后,整改办落实承担的部分具体工作任务不够到位。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隐患。近三年未接受过审计,未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财务账目中存在固定资产不入账,差旅费报销不规范,使用不规范凭证入账,大额现金支出,无公函招待,维修租赁无合同无审计,集中采购不规范等现象。三是特权现象有所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积弊犹存。个别工作人员,没有参加过集中学习,无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党章手抄本等。公车管理方面,落实公车制度改革要求有差距。四是加强纪律教育不够,党员干部违纪多发。近三年发生多起党员领导干部(含原机关事务管理局)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问题,未围绕这些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得不够。五是“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整改落实不彻底。县委办“一问责八清理”自查自纠问题共六项,其中四项整改不够到位。
二、意见建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履职能力,加快原有机关业务的整合与融合,强化分工协作,增强班子领导力团结力战斗力。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认真查找和纠正“四风”问题,高度警惕“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死灰复燃。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增强大局观念,积极践行“四最一中枢”定位,着力抓好调研、督导、保密、机要、信息、机关保障等各项业务工作,坚决带头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项重要方针政策在本地落地生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制定重大战略决策时向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带头凝聚起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正能量。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队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抓好党的思想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党建工作上投入更多精力。要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抓好组织生活规范化。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补齐短板,增强党建活力。要加强党员队伍管理,规范发展党员,提升党员干部整体素质。要加强干部管理监督,解决大量借入借出干部问题。要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解决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工作激情减弱等问题,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三)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对“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加大干部监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做到防微杜渐,杜绝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发生。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各类违规问题,时刻紧绷廉政之弦。要强化作风整顿,坚决清理整治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
(四)增强政治意识,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和“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要按照中央《关于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的要求,召开县委办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要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反馈的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县委办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整改落实;班子成员要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抓好自己分管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坚决杜绝整改搞应付、走过场现象,切实以巡察整改工作倒逼工作水平高质量发展。
以上反馈的意见,请县委办党组织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此次巡察期间,涉县县委办对巡察组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有力配合;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热情关注和支持巡察工作,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巡察工作联络组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工作,有力保障了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这里,我代表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对县委办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给予巡察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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