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2 17:45:40 阅读量:3489
根据邯郸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4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
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市委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落实整改要求。深刻认识到巡察既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又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提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是一份客观中肯的“会诊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是对公安局党委工作的一次“健康体检”。我们要求党委下属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担当,严守政治纪律,把整改行动作为一次制度对标、一次精神洗礼、一次作风提升,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抓好整改,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压紧压实整改任务。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巡察问题整改动员会,传达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班子领导根据整改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别牵头,担负起相应问题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专题8个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二是制定《关于落实市委提级巡察组巡察情况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4项问题,逐条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每个整改事项均明确有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监督人、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最大限度压紧压实整改任务。三是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主动认领问题,检讨出现问题的根源,结合实际,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
(三)建章立制、统筹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一是整改领导小组每二周召开一次整改工作推进会,不定期与巡察组报告问题整改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研究协调整改过程中的具体办法措施,安排部署下阶段推进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二是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注重点面结合、长短结合;举一反三、从严肃纪;过整改一个点,解决一个面、健全一系列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政治理论学习存在以下情况: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严重缺失;二是学习效果差;三是党费收缴管理执行不严格;四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严重缺失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局党委召开专门会议,提高对理论学习的思想认识,制定了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严明了党委中心组学习纪律。2、在公安网上下发了理论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以及学习内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进行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3、从2019年7月8日起到8月5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公安局所有人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进行集中学习,为了保证学习效果,每次学习都进行了签到。
(二)、针对学习效果差的问题主要进行了以下整改
1、对个别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笔记不完整,记录简单,笔迹前后不一致的问题要求该领导对集中学习笔记进行了重新记录,并且由主要领导对该同志进行谈话,提高思想认识。2、对中层以上领导对党的知识掌握不牢理解不深的问题,我们下发了应知应会的内容,并组织了党的基础知识理论考试,从考试情况来看,同志们对党的基础知识掌握进步很大。
(三)、针对党费收缴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召开了专门的支部书记会议,严明了党费收缴的严肃性问题,虽然在党费收缴上有着很客观的困难,但是党员就必须尽到党员应尽的义务。2、对查出的未按标准交纳党费的所有人,都已按标准进行了党费补交,党支部书记到这些人也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针对“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进行了捆绑式管理。对所有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分管和分包单位实施管理,只要是自己所分管和分包的单位,不管出现任何问题,都由领导班子成员负总责。2、以升国旗、坚持点名等制度为抓手,严格日常管理制度,不断强化纪律意识,使上班迟到早退和不按规定着装等老大难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改善。3、加强督导检查和执纪问责。以纪委督查和政治处联合组成督导检查小组,对值班备勤、执法勤务、日常管理、工作纪律等方面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的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二、对扫黑除恶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战区负责人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对基层所队督导,并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以实际成效体现责任担当。同时,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召开问题整改部署会议,要求主要领导亲抓落实,把握重点,补齐短板,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限时落实整改,全力以赴完成好扫黑除恶工作。
(二)、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我局积极组织协调各类媒体及社会宣传载体负责单位,将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律、标语等内容大范围宣传,力争做到宣传工作不留死角。组织民警、辅警开展网上网下宣传,深入农村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发放宣传单和明白卡,让农户真正明白什么是黑恶势力,做到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依托涉县公安微信公众号,以及民警微信工作群、朋友圈、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打击重点、群众举报内容、举报途径等。二、进一步开展“七进”工作法。我局着力开展扫黑除恶“进企业、进村庄、进项目、进厂矿、进学校、进市场、进社区”工作,各战区负责人按照“七进”工作法组织民警、辅警深入开展宣传和线索摸排活动,同时按照魏局长要求,各战区负责人每人一本“七进”工作手册,带头下基层做宣传、摸线索。切实提高宣传力度和关注度,掀起新一轮宣传高潮,进一步壮大扫黑除恶声势。三、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工作。1、拓宽线索摸排渠道。我局进一步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强化线索移交应用,从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一是进一步完善线索摸排、核查等机制,深入发动群众。通过宣传活动,宣传黑恶犯罪表现形式、举报渠道以及奖励办法等内容,发动群众力量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利用群众力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对近年来信访、治安、调解处理等案件进行梳理,对重点行业、重点人进行明察暗访,对往年办理的案件进行回头再筛排,从中发掘有效线索。同时按照“六个专项行动”的要求,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合作,扩大线索排查的深度和广度。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宏伟多次召开刑侦大队会议,就贯彻落实魏局长会议精神,对扫黑除恶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扫黑除恶专案组在更乐所队集中办公,开展线索摸排核查与专案攻坚。通过以上工作,我局近期又摸排出一涉恶犯罪集团线索,主要犯罪嫌疑人已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落实线索核查责任。对中央督导组、省厅、市局及县扫黑办交办的各类涉黑涉恶线索,实行战区核查机制。战区负责人为线索核查第一责任人,对本战区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负总责。核查单位负责人对线索核查承担主体责任。确保程序规范合法、证据确凿充分、结论真实有效。
(四)、建立线索核查工作档案。按照“一案一档”的原则,每条线索必须建立核查工作档案。核查工作小组必须与举报人见面,详细了解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逐条梳理线索,制作询问笔录,同步录音录像。群众匿名举报的,完成外围核查后必须正面接触被举报人。线索核查工作档案由纪委、督察负责审核把关,在《线索核查工作档案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后,县局扫黑办方可存档。
(五)、提升公安干警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开展民警集中和自学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活动,2019年7月23日下午,我局对局领导和科所队长进行扫黑除恶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相关知识测试,通过此次培训和测试。在县局网页下发关于学习中央扫黑除恶《四个意见》的学习计划及四个意见学习资料,要求各单位组织民警利用空闲时间集中和自行学习,切实提升各单位自身业务范围内的线索摸排能力、台账整理能力、办案水平和纪律意识。
(六)、认真贯彻落实“一案三査”。一、深刻领悟“一案三查”的内涵。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在组织学习的过程中,让民警、辅警深刻领会“一案三查”的内涵,在思想上彻底解决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坚决深挖彻查,绝不姑息。二、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省、市《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配合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局与县纪委机关、监委机关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双向移交了苏陆田、刘子荣等线索,运转正常,成效明显。下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更好的促进工作。三、加强与行业领域监管部门的沟通。目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六个专项行动”,涉及教体局、卫计局、国土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多个对口部门。我局在加强与这些部门沟通协调工作的同时,向县扫黑办提出建议,由县扫黑办牵头组织,建立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线索摸排工作。四、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的调查。对于县纪委、监委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的调查。我局党委会议明确要求,对涉及我局的人员,无论身份、无论职务,必须无条件配合纪委、监委的调查。查明事实后,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发力,以当前的整改工作为契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位置来谋划推进,对黑恶势力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务必抓实抓细,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深挖“保护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关于党建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明确工作任务。收到巡察整改意见后,我局及时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以及对下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魏江海同志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监督室,由张忠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各项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落实。局党委多次召开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和相关负责人会议,对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反复研究,划分区域,仔细认领,深剖问题根源,找准对策,对症下药,逐项整改。7月26日,由政工监督室主任再次专门召开了党建等整改工作专项会议,对存在问题再次进行安排部署,并进行了专项辅导。
(二)严格责任追究。对党建工作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目标责任制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三)标本兼治抓好问题整改。一是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了党委会议和支部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对全局各支部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督查,并进行了专题辅导,规范了党建工作程序和各类会议活动记录。二是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失常”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执行制度不严,工作落实的不力的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党建工作业务不熟,方法不当的支部我局委派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辅导;二是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在年底召开高标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明确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见人见事见细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各支部也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三是老干支部、城关所支部、机关支部的实际情况剖析。老干支部大部分人员年龄在七十岁以上,对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有了麻痹大意思想,对召开会议不积极,没能按时完成既定工作任务,他们大部分身体行动不便,所有为民服务事项和党小组活动没有全面开展,针对这一情况,对于老干支部的老党员,虽然他们平时身体不好,行动不便,但要鼓励他们在闲时和社区老年人座谈交流中,发挥他们的余热,宣传国家的政策、党的先进知识、长期公安工作积累的经验以及各项法律法规知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全局公安事业的发展再显身手,再创佳绩,这样即发挥了退休老干部的优越性,又宣传了公安工作;城关所支部党小组会议召开和平时的业务工作例会相结合,签到工作以每日的点名制度代替,虽然保证人数,但是和组织要求每个人的签字方式有出入,平时虽然为民服务情况很多,收到的感谢信和锦旗不少,但是没有注意保存和记录,没有在党建工作手册中体现,针对城关所支部存在问题,责成他们在平时工作中,注意保存资料,及时记录,把平时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做到党建带业务,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双管齐下,把党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完成好落实好。城关所支部专门召开了会议,对缺失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制定了专门方案进行整改,对签到无法补救的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签到的要求进行,另外,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落实,城关支部的支部工作手册缺项已整改落实到位;交警支部和机关支部由于人员变动,造成没有及时交接,记录内容出现了缺项,但是不能在支部工作手册中补填,在今年的支部工作手册中严格执行,严格落实到人,专人负责,按时记录决不发生漏项现象,按时整改到位。四是关于巡警支部和刑侦支部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巡警支部在2017年度中没有发展党员,支部工作手册中体现的两名发展对象,是在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缺少的情况下,在补记录时不严肃,没有严格把关,局党委派出主管领导和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对工作的不负责任的巡警支部进行严肃批评,要求支部书记写出深刻检查,局党委对巡警支部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并要求支部在今后发展党员和记录支部工作手册过程中,要实事求是,符合实际情况,在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给予严肃处理;刑侦支部发展党员杨某查阅记录资料,符合发展党员程序,在记录过程,虽然在2017年度的9月份和10月份召开了党员会议,但是上级党组织宏观调控,不能作为2017年发展,只能到2018年发展,由于2018年党支部工作手册没有发放到位,另记录到了其他会议记录本上,在巡察时没有提供到位。刑侦支部许某属于学校毕业生转入的预备党员,只在刑侦支部进行了转正研究,所以记录中没有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间。五是关于“学习教育乏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教育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每一名党员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党委对各支部学习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并进行了通报;二是借助“学习强国”工作以及于部网络学习教育工作,对每一名共产党员学习积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验了他们的学习效果,目前我局党委系统所有党员学习情况良好。六是针对“有的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不足”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充实党建工作力量,选优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加大党务培训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务干部培训,提升抓党建的工作能力;进一步细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党委每季度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各支部严格落实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为重点的各项党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对党费收缴专项检查组织了“回头看”,对前期党费补交情况进行细致检查,确保了全局党员党费收缴规范、足额、按时。党费管理坚持专人、专户、专账机制。四是加强党建工作日常专项督查。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各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日常督查。督查结果作为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警务保障室整改情况:
关于财务支出管理混乱、把关不严,差旅费报销虚高大部分票据无明细等,涉嫌虚列支出问题。由于我单位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导致对票据把关不严,财务支出管理混乱。对此,在主管领导宋要武的监督指导下,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联系实际,在专业人员现场指导下,对不规范的票据进行了调整。我单位还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对《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学习,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除此之外,我们积极向兄弟单位请教学习,改进财务工作,规范管理,严格把关。保证票据必须附相关的支出明细,没有明细不予报销;认真对照差旅文件,严格按照标准报销,超出标准部分不予报销。
关于差旅费报销票据上无明显出差时间、出差人数问题。主管领导宋要武在学习会上进一步强调了严格审核票据的重要性,明确审票责任人,要确保报销票据必须清楚明了。以后差旅审批表必须明确写清出差时间、出差人数、出差事由,有文件必须附文件,严格按照差旅文件执行,如票据不清楚不予报销。
关于重大财务支出等“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的问题。“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局党委会非常重视,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在对各项活动的经费使用、工作经费的划拨均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考虑,并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五、法制部门整改情况:对于存在的1、案卷丢失问题;2、结案率低;3、行政处罚执行率低;4、律师执业保障业务知识不了解等四项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工作:(一)、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反馈意见中执法问题整改工作,制订了执法问题整改工作子方案———《涉县公安局关于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执法问题整改落实的方案》,明确整改重点、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二)、报请局党委同意制定下发了《涉县公安局案件材料立卷归档暂行办法》,对案件材料立卷归档进行了统一规范,在多次全体会议上进行传达学习,并作为一项培训内容,组织基层民警进行学习。(三)、借助市局开展的积案清理工作,全面梳理排查未结案件,开展分类攻坚,实行“一案一策”,由法制部门人员对基层单位及案件进行分包,逐案提出审核意见,将能办结的案件及时办结,加大调度督导力度,先后组织召开了7次积案清理专项调度会,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鞭策工作落后单位;实行定期通报排名制度,对排名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排名落后的对其“一把手”及法制员进行约谈,召开约谈会3次,约谈科所队长3人、法制员3人,攻破清理了一批案件。(四)、为规范行政处罚执行工作,报经县局党委同意,研究制定了《涉县公安局关于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的有关规定》,就行政处罚决定如何执行进行明确规范。并对我局未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特别是对重点案件进行通报调度,魏局长亲自参与调度,但截止目前整改情况不理想。(五)、加强律师执业方面的业务知识的培训,将《河北省律师执业保障和规范条例》在公安网上予以网发,供各单位下载组织学习,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了《涉县公安局关于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相关规定》,就公安环节如何保障律师执业进行了明确,举办了专门培训会,就涉及公安机关的重点条款和内容进行学习。(六)、为进一步整改执法突出问题,在全局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同时,法制部门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由秦高保副局长带队,分片深入基层所队,面对面、点对点开展培训督导工作,已到西达派出所、索堡派出所进行了2次培训督导,对西达所队、关防派出所、固新派出所、合漳派出所、索堡派出所、辽城派出所、鹿头派出所、偏城派出所八个基层单位进行了培训,组织学习了县局制定的有关文件以及执法规范标准和问题整改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督导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六、执纪监督的整改工作:结合反馈意见,督察大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具体如下:2019年7月4日,市委提级巡察工作组对我局反馈巡察意见之后,我局就立即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委委员李凤崎要求督察大队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学习计划,对案件进行查办,安排督察人员不定时进行网上和现场督察,对督察结果要以督察通报的形式进行通报。按照工作安排,7月20日,督察大队在县局八楼组织召开了全局巡察整改警示教育会,会上党委委员李凤崎通报了近期的违规违纪案件,对队伍开展警示教育,让民警、辅警始终绷紧红线不能碰,同时要求督察人员加强日常监督执纪,敢于碰硬。李凤崎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再次进行了强调和推进,党委书记、局长魏江海对巡察整改工作讲了重要意见,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落到实处,对照反馈意见,逐条进行整改。7月25日在县局六楼党委会议室召开了涉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就廉洁提醒系统中采集到的党员领导干部“四种形态”处理处分情况、群众扫码监督反映量和信访举报情况,结合我局党委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制定了整改建议。会后,由党委书记、局长魏江海,党委委员李凤崎共同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洁提醒谈话。通过谈话,魏江海同志跟几位同志促膝交谈,先是从工作大局的高度让同志们放下心理负担,轻装前行。其次倾听了同志们的心声,跟同志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相关的廉洁纪律宣讲,要求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按照规矩纪律办事。
8月12日在县局六楼党委会议室召开了涉县公安局市委提级巡察意见反馈整改工作推进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所队长参加会议,党委委员李凤崎要求各单位在整改工作第三阶段要切实做到真改真落实,对第一、第二阶段的整改工作自己进行回头看,绝不能出现边改边犯,改完又犯的现象。既然整改,就整改到位,并且长期保持。党委书记、局长魏江海,要求全局在整改工作中严格按照整改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一定要确保整改工作确实有效开展。
七、交警大队整改情况:大队党总支重视,认真筹划、积极布署。涉县交警大队接到县局党委印发《关于全面抓好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方案》的通知后,立即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迅速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对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对照对标,责任到人,要求各相关单位对照问题,逐条梳理、立行整改。
(一)财务方面。1、针对反馈意见提出我队财务存在多笔财务支出无名细,经手人非单位工作人员、直接付款给供货单位,大额财务支出未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规定,跨年度报账等问题。大队责令计财股从现在开始对巡察组反映的问题,逐项改正、规范,完善财务制度,将“三重一大”制度列为我单位内控制度,管理好本单位财务。跨年度报帐问题,主要是因单位经费紧张造成,在今后报账时,我们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当年发生的费用当年支付。2、“经手人非我单位工作人员问题”,今后完善财务报销制度,报销凭证需完善签字,经手人必须为我单位办理此项报销手续的工作人员签字。逐笔进行更正。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在出现此类问题。3、“关于跨年度报账问题”,由于单位经费紧张发生的此类问题,今后及时处理当年发生的因单位业务发生的报销支出,当年事情当年完成,不再出现跨年度报账问题。4、多辆未年检和报废车公车继续使用的问题。我队对未年检和报废公车全部进行了封存,对车况有再利用价值车辆进行修复,重新年检使用;对再无使用价值的车辆及报废车统一封存并进行注销报废。
(二)部分干警驾驶套牌、假牌和无牌车上路,“特权车”问题。我大队要求督察部门加大日常工作查处力度,不定时、不打招呼、直扑一线,严查内部人员涉牌涉证、酒后上岗、迟到早退等违纪问题。截止当前,8月1日至15日,督察中队共下基层督导检查11次,未发现民警涉牌涉证、酒后上岗等违纪问题。
(三)交通信号灯不能正常工作问题。大队网管中心负责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保养。针对这一问题,我队制定日常巡逻报告制度、定期巡查保养制度等。截止当前,县城区灯控路口损坏的红绿灯已全部修复,正常使用。
(四)交警执法不规范与被执法对象发生冲突造成群众围观事件。经调查,机动中队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群众的质疑解释不到位、执法不规范造成群众围观,后经沟通教育,当事人接受处罚并已缴纳罚款。针对这一情况,我队要求机动中队即时开展为期一月的规范执法行为专题整顿,并要求所有执法单位对本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期间我们邀请支队法制教官到大队举行两期专题培训,提高民警规范执法意识,提升民警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
(五)交警辅警赵理永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案件问题。5月5日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辅警赵理永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被群众拦截举报并将视频发到微信朋友圈造成恶劣影响。5月5日当天,城区中队负责人依法对赵理永交通违法行为开具《公安行政管理处罚决定书》;5月7日,经交警大队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对赵理永作出停班处理,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全队通报,目前正在等待接受科目一考试,并责令城区中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素质提升整顿活动。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处的问题进行整改,时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吧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到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
今后,涉县公安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认识,落实责任,持之以恒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巩固并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一是抓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要研究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牢牢把握“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切实增强党员公安民警政治意识。
二是抓管党治党,强化廉洁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做到防微杜渐,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三是抓持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紧扣主题主线,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关键,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提升工作。对于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经常性地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限期要求整改的,由于特殊原因还未整改到位的,继续整改,抓紧落实到位。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以驰而不息的韧劲,坚决按时完成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存在的漏洞与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三年,也是我县加快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落实赶超的关键三年。我们将以市委巡察为契机,把全体民警思想统一到市委、县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重大部署上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强化政治担当、弘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以决战决胜姿态打赢每一场大仗、硬仗,努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请党组织放心、请人民放心,我们将不辱使命完成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光荣神圣职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9-7925635/7929716
通讯地址:涉县平安大街214号
中共涉县公安局公安局委员会
涉县公安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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